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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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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能动履职 沉浸式开展警示教育

点击:2,821次时间:2022-09-23 20:50:00

22日,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一起挪用公款案,市人社局、市机关事务局、区监委、区委宣传部等90余人参加旁听庭审。

庭审现场,公诉人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讯问、举证,从事实证据、定罪量刑、警示教育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就法律适用、量刑建议进行法庭辩论。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带来的惨痛教训,并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认罪认罚,服从法院判决。

通过庭审,公诉人向旁听人员开展法治教育,引导大家以“身边案”为鉴,时刻警钟长鸣,保持清正廉洁,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内心触动极大,切身体会到了触碰‘红线’带来的惨痛代价。我们要以案为鉴,常怀忧惧之心!”旁听人员感触颇深,表示这样的方式比文字、图片更加震撼、更具实效,今后将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涧西区检察院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积极延伸检察职能,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生动案例,以更直观、更立体的教育形式,触动每位旁听者的心灵,助力做好警示教育后半篇文章,真正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一方”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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