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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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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西区检察院实行领导带头办案见实效

点击:974次时间:2014-11-02 12:04:48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涧西检察院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延伸到办案一线,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带头办案,要求领导办案不走过场,实行领导办案月考评和月通报制度,带头办案无终点。同时还要求本院领导干部在深入一线办案的同时还要亲自出庭参加庭审。

    11月6日下午,洛阳涧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旭带领公诉局干警赶往涧西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抢劫案件。王旭副检察长率先垂范,带头参与了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并带领公诉干警出庭支持公诉。

    领导干部的亲力亲为不仅提高了班子成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决策水平,而且带动全院干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积极性,激发全院干警快办案、办好案的热情,有力地推动了全院的工作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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