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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西区院运用科技检务平台提升办案质量效果好

点击:1,017次时间:2017-04-10 14:33:49

2015年以来,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遵循司法规律,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工作主题,树立“大技术、大融合、大支撑”理念,以“标准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为抓手,大力实施“科技强检+智慧检务”战略,并在2016年底获得省级“科技强检示范院”荣誉称号,这是该院“科技强检”工作取得的新成果,标志着涧西区检察院科技强检工作驶入新航道。

一是坚持国家认可标准,加强鉴定实验室和队伍建设。“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检察工作的利器就是高科技。涧西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标准,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实验室分类建设参考标准》建成了法医、电子证据、文痕检验、司法会计、心理测试等5个门类的司法鉴定实验室。同时,加强技术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目前的法医、文检人员、司法会计、视听人员均具有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认定的司法鉴定资格,其中一名鉴定人员具有博士学位、国家级司法鉴定资格,并且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评定的检察业务专家和检察调研人才。近年来,该院出具的法医学检验鉴定意见全部被审判机关采信,增强了鉴定专家意见的权威性。

二是树立“大技术、大融合、大支撑”理念,服务司法办案。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树立“大技术、大融合、大支撑”理念,建立技术侦查指挥、案件管理、检务保障等三大平台,将科技深度融入检察业务工作。一方面,依托大要案技术侦查指挥中心,规范职务犯罪线索统一管理、完善侦查与技术协同办案机制,不断推动侦查模式转型升级。办理的每一起自侦案件,都充分利用情报分析技术,提升初查工作的隐蔽性、高效性;注重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电子设备定位系统和心理测试系统,明确侦查方向,精准确定和控制犯罪嫌疑人;注重运用电子数据提取、固定和恢复技术,提高侦查工作质量,探索出一个从“由供到证”到“由证到供”再到“供证结合、以证为主”的涧西侦查模式,提升了案件的侦查质效。2016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6件26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件1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件7人。所立案件涉案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有5件5人,县处级干部3人。另一方面,以开展技术性证据审查为重要抓手,提高侦查监督、审查起诉、刑事执行等案件的证据审查,为批准和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监外执行等提供科学的证据审查意见书,确保每一起案件质量过硬。坚持把技术证据审查作为刚性要求,制定《洛阳市涧西区技术性证据审查细则》等文件,做到应检必检、应审必审、终身负责。近年来,共审查案件1000多起,纠正冤假错案7起,出具鉴定意见书100多份,解决了公安部督办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一批重特大、复杂疑难案件。    三是助力“电子检务”向“智慧检务”跃升,完善检务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在信息化建设中投入大量资金,建成完善了检察专网、信息发布系统、机要通道等系统。完成了分级保护工作、线路扩容工程、实现了数据与视频线路分割,建设了内网机房和外网机房。二是加强具体应用,发挥科技信息化装备对检察业务工作的服务保障功能。在执法办案和案件管理中,实行了全员、全面、全程使用统一业务系统,形成了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规范化体系,建立了案件统一归口、全程监管的管理模式,实现了全程网上办案,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明显提升。三是严格加强日常管理和队伍建设,确保技术信息设备安全有效运行。始终坚持建管结合,对每项工作都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用严格、严密的制度规范技术信息工作,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技术信息设备的绝对安全和高效有序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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