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处置报废回收固定资产中央空调主机的询价公告
根据《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办资〔2007〕34号)要求,为确保报废处置公开、公平、公正,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现就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工作进行询价,现向社会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参加询价。
一、基本情况
已到报废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固定资产中央空调主机12台(国祥牌2011年12月投入使用),部分管路,3台水泵等附件。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废品回收企业。
2.具有空调回收、有色金属回收、废旧金属回收经营范围。
3.信用良好,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相关渠道查询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三、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方式
线下报价。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报价函需密封并于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时间地点
(一)公告时间
2025年6月30日8时30分起至2025年7月2日18时30分止。
(二)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7月2日18时30分,逾期不在受理。
(三)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价文件送达地点:洛阳市涧西区中州西路216号,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
2、联系方式
孙通红18838815098 黄自强18838813795
王英浩15838867110
六、竞价方式
现场比价,价高者得。
七、报价款支付
比价完成后,竞得者需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期间产生的费用由竞得者承担。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