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检·青年说丨王瑞琳:以心践行,逐光成长
王瑞琳,2024年考入涧西区检察院,目前在第五检察部工作。

入职一年多来,我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慢慢褪去青涩,这段时光不仅是对专业能力的锤炼,更是在实践与反思中朝着“有温度的未检人”不断靠近的历程。我始终记得前辈在入职谈话中提出的“刻舟求剑”精神,这一年来,我努力将其融入日常,融入每一个工作细节之中。
“刻”:以刻苦钻研夯实底气
从未检特殊程序到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评估,从法律文书撰写到出庭应对,我在实战中一点点积累经验,提升专业素养。
参与最高检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筹备时,更让我深刻体会到“细节决定成败”——唯有深耕业务,把每一个知识点、每一个办案环节学扎实,才能在岗位上站稳脚跟。
“舟”:以同舟共济凝聚力量
不管是重大案件攻坚,还是日常办案中的沟通配合,团队的支撑始终是我前行的底气。
领导愿意给我信任与机会,同事会毫无保留分享办案方法与心得,这份“传帮带”让我快速融入集体,也让我懂得未检工作从不是“单打独斗”,众人齐心才能更好守护孩子们的未来。
“求”:以追求极致践行责任
一年多的实践让我意识到,未检工作不能止步于“完成”,而应努力追求“完善”。
无论是案卷材料的整理、沟通预案的准备,还是帮教方案的制定,哪怕只是多检查一遍、多思考一层,都可能影响一个孩子的未来。这种求极致精神,既是对岗位职责的敬畏,更是对未成年人成长的郑重承诺。
“剑”:以专长之剑贡献力量
“剑”未必是指锋芒毕露,而是在扎实的基础上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方法和发力点。或许是擅长与孩子沟通,或许是心思缜密能发现细节,又或是熟悉技术可以优化工作流程……每个人的小优势,都是未检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力量。我也不断试着把自己的长处融入工作,在协作中为未检事业添一份力。
回望这一年,前辈的指引、团队的协作,让我不断突破自我、收获自信。面对未来,我深知自己还有不足,但也更加坚定,我将一如既往地坚守未成年人检察岗位,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道路上踏实前行,努力成为更有温度、更有担当的未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