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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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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西区人民检察院“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文明执法活动实施方案》

点击:674次时间:2014-07-18 23:08:56

本院各部门:

现将《涧西区人民检察院“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文明执法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方案内容,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涧西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7月18日

涧西区人民检察院

“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文明执法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政法委《全市政法机关“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文明执法方案》和省、市院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各项工作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从今年7月起,在我院开展“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文明执法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核心,以提升检察机关形象和执法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做文明人、办文明案”为基本要求,在全院组织开展文明执法活动。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的文明执法水平,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市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和改善对文明执法活动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文明执法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谢晓阳    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冯洛军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王  旭    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孙家都    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闫  波    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孟校阳    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晋小雁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全二民    党组成员、 政治处主任

徐保华    党组成员、 反贪局局长

文明执法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全二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全院文明执法活动日常工作事务。

三、活动内容

“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文明执法活动,要着眼重点领域,解决突出问题,着力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文明执法活动开展,努力把“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的执法要求内化于心、化外于行。

(一)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

围绕检察机关的职责任务,紧贴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文明创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

深入开展职业伦理操守教育,把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职业良知教育作为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引导检察干警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

(二)积极参与行风评议活动

组织开展检察机关文明执法大讨论、大评议,采取自己找、下级提、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深入查找在执法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坚持开门搞活动,拓展征求意见的渠道和方式,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找文明执法方面的突出问题,力求问题查的准,原因分析透,群众能认可。

(三)开展公开服务承诺活动

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梳理干警和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和迫切要求解决的民生问题,研究制定检察机关服务群众、面向社会的承诺事项,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贴近群众、亲民爱民的良好作风。

加强便民服务大厅建设,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进一步完善“一站式”便民综合服务机制,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切实提高效率,真心实意为群众提供周到、方便、快捷服务,回访案件当事人和开通热线电话。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从看得见、摸得着的身边事做起,把涉及群众的各种“小纠纷、”“小案件”、“小隐患”、“小事情”、“小问题”当成大事,切实解决好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案件查办及困难救助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

(四)全面深化检务公开

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文明,以透明促廉洁。

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做好释法析理工作,让群众听得懂、看得明白。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定期面向社会公开受理群众咨询,接受群众监督。

(五)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

以执法办案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推广人性化办案,提高文明执法程度。针对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切实解决检察干警履责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

(六)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暨文明执法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

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的激励和导向作用,用身边的榜样教育激励身边的人,组织开展文明示范窗口、文明执法科(局)室、文明单位、文明干警等评选活动,注重发现和挖掘一批在全市检察机关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践行焦裕禄精神的先进典型,使全院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7月上旬)。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对全院干警进行广泛动员部署,认真学习高检院、省院、市委政法委及市院有关文明执法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利用新闻媒体、短信微信、公益广告、宣传栏、公共场合张贴宣传画等形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2、深化落实阶段(7月中旬至10月)。结合岗位职责,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文明执法活动,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执法形象,争创文明示范窗口,争当文明执法先进部门和个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部门开展文明执法活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进行通报。

3、总结评选阶段(11月至12月)。围绕活动开展中总结出来的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完善一批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的制度和机制,针对重点执法窗口、执法岗位,组织开展文明执法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通过层层公开评选,严格掌握标准,推荐选树一批文明执法先进典型。认真总结文明执法活动开展情况,于2014年11月底将工作总结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材料报送市院政治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活动,群众关注度高,内容涉及面广,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安排专人与院文明执法活动领导小组对接;围绕检察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方案中六个方面的活动内容,制订文明执法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

2、强化督导落实。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全院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对活动组织得力、问题解决到位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扬;对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活动进展缓慢、纠正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各部门每月要及时向院文明执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开展及推进情况,院文明执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市院。

3、加强统筹兼顾。各部门要把开展文明执法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紧密结合起来,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结合起来,扎实做好当前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确保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出色的工作来检验活动开展成效。

4、加大宣传引导。充分依托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开展文明执法活动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开展文明执法活动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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